明星卖药挨批,一点不冤

2014-11-21  3122  来源:生命时报 

厂商打广告,目的很直接,促进销售量,扩大品牌知名度。因此,找明星代言就更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因为爱屋及乌,对明星的喜爱会让百姓们对其代言的广告更加信心百倍。殊不知,这让无数无辜百姓上了“贼船”,被骗得血本无归。

为了保护百姓的权益,国家法律机构出台了明文法律规定,为生产、销售假药、劣药的犯罪分子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的行为,例如邮寄、广告行为等,将以共犯论处。于是,现在代言了虚假广告,明星们也会锒铛入狱,但对此,明星们却觉得自己很冤。

明星有这样的感受,理由无外乎自己不是专家,并不能判断广告的虚假。但是,俗话说“没有金刚钻,就别揽瓷器活”,医药广告是关乎人命的事情,绝不能等闲视之,你不是专家,不能判断广告虚假,你来代什么言?既然自己都不知道这药的好坏,凭什么让百姓相信你的话,你又怎么能对自己说出来的话负责任呢?这不是漠视公众利益、草菅人命吗?退一步来说,权利和责任总是对等的,明星从代言药品广告中得到了巨大的好处,总得要承担些风险吧。出了事却想拍屁股走人,不负一点责任,不承担一点风险,哪里有这种好事呢?所以说,明星因为卖假药而挨批,实在没什么冤好喊的!

当然,明星有这样的想法也事出有因。他们觉得自己成了“替罪羊”,罚了自己却放过虚假广告的真正黑手,生产厂家,有什么用?而且显而易见,这也是多年来,虚假医疗广告愈演愈烈的症结所在,有法不依、有法不执,让法律规定成为观赏性条文,法律的纵容更助长了虚假医疗广告者的嚣张气焰。

因此,要让老百姓不再被虚假医疗广告忽悠,就必须从加大虚假医疗广告制造者的违法成本入手,切实加大对虚假医疗广告的打击力度,而这有赖于执法的进一步严格和规范。如果谁做了虚假广告,就真的能判上几年、判上几亿,不信那些明星和厂商还敢拿着百姓的生命不当事,敢如此“冒天下之大不韪”!▲

(作者为福建省总工会律师)